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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航站登轮纪律
作者:青岛港引航站 来源:  发布时间:2008-03-28 11:58:00.0

  为了维护国家尊严和港口声誉,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涉外纪律,保障正常的引航工作秩序,特修订《引航站登轮纪律》望认真遵照执行。

第一条 登外轮人员应着装规范整洁,主动接受边防检查人员的检查,并按照规定从船梯上下。

第二条 严守国家机密,不准携带文件和内部报刊、笔记本登轮,不准在作业船上谈论与工作无关的内部情况。凡与工作有关的资料报表、记录本要妥善保管,防止遗失。

第三条 任何人不准与船员乱拉关系,不准进行走私贩私、贩毒、偷渡等违法犯罪活动或为其提供便利条件。

第四条非引航员因公上船要经站领导批准,着装规范整洁,讲究文明礼貌,在船上服从引航员的安排,不得谈论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。

第五条 任何人不准以任何理由,利用工作职权或便利条件对船方吃、拿、卡、要,并进行刁难。

第六条 严格请示报告制度,未经领导授权或同意,不准随意代表国家和单位发表意见、评论或签署文件。

第七条 要尊重船方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,不得干涉船方的内部事务,不准对船员的衣着打扮评头论足。

第八条 凡发现船方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或有危害我国人民利益的行为,应及时报告主管机关处理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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