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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八号码头船舶靠离的规定 |
| 作者:青岛港引航站 来源: 发布时间:2008-03-28 10:41:00.0 |
一、关于45、46、47泊位靠离船舶的规定 八号码头45、46泊位靠离五万吨级以上船舶时,一般情况下,47泊位的船舶不需要离开,但为确保船舶靠离的安全,以下特殊情况仍需要离开: 1、气象条件恶劣时; 2、靠离船舶吃水大、富裕水深小时; 3、靠离船舶长度超过240米时; 4、靠离船舶主机性能较差,操纵困难时; 5、意外情况突然出现时。 二、关于49、51泊位船舶靠离的规定 1、51泊位靠离五万吨级以上船舶时,吹拢风五级以下,吹开风六级以下,49泊位200米以下船舶不需要离开。 2、大型满载船靠离泊时,必须考虑海军浮桥的锚高趁潮进出。 3、海军浮桥靠泊船出尾不能超出浮桥10米(向港池一面),当大船靠离时,由业务处负责通知港湾指挥部进行调整。 4、以下特殊情况时,49泊位船舶仍需离开: (1)靠离船舶吃水大、富裕水深小时; (2)靠离船舶长度超过240米时; (3)靠离船舶主机性能较差、操纵困难时; (4)意外情况突然出现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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